11月15日,龙井市召开省级生态市评估复核工作安排部署会议。会议旨在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大力实施“生态立市”发展战略,进一步推动开展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工作,全方位提升区域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确保顺利通过省级生态市评估复核工作任务,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提供坚实的基础。
会上,州生态环境局龙井市分局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进行解释说明和任务分解,结合龙井实际,符合的建设指标共35项,其中19项为约束性指标,16项为参与性指标,指标工作共涉及全市31个部门。
会议指出,龙井市于2014年9月获得“吉林省生态市”称号命名,成为延边州首个通过省级生态市考核验收的县市。创建期间,又先后获得了“省级园林城市”和“省级生态市”荣誉称号,5个乡镇获“省级生态乡镇”称号,56个村获“州级生态村”称号,对龙井发展具有重要优势。各相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开展省级生态市评估复核工作的重大意义,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求真务实的作风,坚决支持和配合做好此次复核工作。
会议强调,对照创建标准要求,进一步压实部门工作职责,各相关部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立即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迎检工作,形成迎检工作专班。参照现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修订版)》,围绕建设指标近3年(2019-2021)达标及改善情况、规划实施情况、建设管理情况等内容进行自查,认真编写自查报告、提供数据来源。结合实际情况,编写创建工作报告,全面梳理、认真总结获命名以来示范建设过程中采取的工作措施、取得的工作成效、存在问题与不足,提出下一步具体工作安排。
会议要求,要明确任务、主动作为,各相关单位分管领导要亲自部署安排,选派专人负责,全力做好材料搜集、整理、上报工作,强力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确保龙井市顺利通过省级生态市复核迎检工作。要严格落实联络员责任机制,建立落实联络员责任机制,严格把控各项指标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确保上报资料与现场核查数据、情况统一。要坚持对标施策,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复核指标任务分解表》《资料上报清单》要求,对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认真开展自查,特别是新增加的指标任务,确保各项指标逐一达标。要加大督查力度,强化跟踪问责,对不认真履职、任务完成差的及时通报,对造成较大影响、产生不良后果的,要追根溯源,倒查责任。
龙井市各相关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及业务具体负责人参加会议。
(延边广播电视台全媒体记者:伞志华 金正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