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FM1059延边交通文艺广播报道)记者在龙井市交警大队了解到,为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延边州计量检定测试所重新对龙井辖区交通技术监控设施进行技术检定和验收合格,龙井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将继续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施对机动车超速违法行为进行抓拍,依法予以处理。
交通技术监控设施地点设置在国道龙东(G334)和三莫线(G333),具体点位包括:
●国道龙东线(G334)21公里600米(龙开公安检查站)处;
●国道龙东线(G334)34公里100米(龙井二运)处;
●国道三莫线(G333)33公里20米(龙三公安检查站)处;
●国道三莫线(G333)37公里270米(老四商店)处。
交通技术监控设施设置路段限速为70公里/小时。交通技术监控设施的功能为抓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如:超速、不系安全带、驾驶机动车时使用手持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
区间测速区域包括
●国道龙东线(G334)21公里600米(龙开公安检查站)处至34公里100米(龙井二运)处,距离为12.5公里,设置双向区间测速。
●国道三莫线(G333)33公里20米(龙三公安检查站)处至37公里270米(老四商店)处,距离为4.25公里,设置双向区间测速。这2个路段平均限制速度为每小时70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