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交通运输局于1月29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严密加强全市疫情联防联控工作。其中要求出租汽车只允许在本市城区内运营,不得跨县域和驶入乡镇。司机必须戴口罩,车辆要适时消毒。对拒不执行规定的单位和个体,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截至2月10日,珲春市先后有3名出租汽车经营者或驾驶人因为不执行政府关于出租车只允许在城区内运营的疫情防控命令,被处以禁运并暂扣车辆的处罚。
2月6日,吉HT7363出租汽车处以禁运并暂扣车辆。
2月7日,吉HT7202出租汽车处以禁运并暂扣车辆。
2月8日,吉HT7254出租汽车处以禁运并暂扣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