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对货运车辆超载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减量控大”行动工作安排,和龙大队对国省道公路货车超载等违法行为开展整治工作。
6月16日,和龙市交警大队和龙中队民警在和南线定点执勤时,发现一男子驾驶一辆黑GB***7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黑K***5挂重型仓栅式半挂车,民警示意其停车检查,经查,驾驶人名叫刘某,该车载货涉嫌超出核定载质量,民警让驾驶员配合将车辆开到检测站,该车经称重车货总质量:106780kg,(牵引车、挂车整备质量及核定载质量总和:48860)。经调查取证,刘某实施驾驶货运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五十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对刘某处以罚款贰仟元、驾驶证扣6分的处罚。
民警提醒,货车超载极易因爆胎、侧翻、自燃、刹车失控等情况而引发严重道路交通事故,为了家人幸福,请勿贪图眼前小利,自觉拒绝货运超载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