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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延吉市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征求意见、论证评估会的公告
2020-07-03 10:44 延吉融媒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规范我市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秩序,保障物业服务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经市政府研究同意,拟于2020年7月份召开延吉市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征求意见、论证评估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论证会人员构成、名额分配情况

论证会参加人员共58名。其中消费者代表30名,经营者代表10名,相关行业专家2名,市人大代表5名,市政协委员5名,政府有关部门6名。

二、参会人员产生方式

(一)消费者代表,采取网上自愿报名的方式产生。按报名顺序,经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论证会人员。原则上每个街道限报5名消费者代表,如果规定时限内,报名人数超过分配名额,则优先考虑居住在前期物业小区或居住在有物业小区的消费者,并按照报名时间先后顺序确定参会人员。

(二)经营者代表,凡在我市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目前正在经营物业服务项目,且在近三年未受到相关行政部门处罚、无违法违纪行为的物业企业均可通过网上自愿报名的方式报名参会。如规定时限内,报名人数超过参会名额,则优先考虑目前正在经营前期物业的企业或近三年经营前期物业的企业。

(三)行业专家,委托行业主管部门推荐并邀请。

(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政府有关部门,由各单位、部门推荐参会人员。

三、报名条件

消费者代表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我市有固定居所,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客观、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能够真实地反映意见。

(三)具备一定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

(四)能够按时参会、遵守会议纪律。

(五)同意公开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务等必要的个人信息。

四、报名时间、方法

(一)报名时间:2020年7月3日起至2020年7月8日

(二)报名方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1.网上报名:报名者请根据实际情况自行下载附表《消费者代表报名登记表》或《经营者代表报名登记表》,详细填报各项内容后,上传邮箱jlyjjgk@163.com。

2.现场报名:报名者可到延吉市人民政府8楼B819价格管理科现场填写报名表。

五、公示时间

论证会举行7日前,市发改局将通过延吉新闻网向社会公示公告论证会具体召开的时间、地点及参加论证会相关人员名单。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俊

联系电话:2918705

邮箱:jlyjjgk@163.com

地址:延吉市人民政府8楼B819

延吉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