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巴威”“美莎克”“海神”相继携风带雨来袭龙井市,在这非常时期,有部分驾驶员心存侥幸,以为“台风天气交警会晚点上班”,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有所抬头,为确保我市恶劣天气下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龙井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在对抗台风恶劣天气的同时严查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于9月7日连续查处三起“百吨王”。

9月7日11时许,龙井交警大队开发区中队冒雨在龙井市宝兴村路段处执勤时,发现三辆货车相继在珲乌公路由安图县向延吉方向驶来,行驶速度缓慢,发动机噪音大,存在超载的嫌疑,于是民警示意货车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检查了车辆及驾驶员相关证件后,执勤民警将三辆装满煤炭的载重货车引导至附近的检斤站进行称重检测,经核查,三辆货车超载率均达到50%以上,实载均超过百吨。

交警大队民警对超载50%以上的3辆“百吨王”,各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 6 分的处罚,同时将超载部分的货物进行了卸载。

3辆货车分别由刘某、张某、王某3名驾驶员驾驶,刘某驾驶的吉H9***5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吉JF***挂),核载31700 Kg,实载113380 Kg;张某驾驶的吉H7***2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吉HB***挂),核载33500 Kg,实载111000 Kg;王某驾驶的吉H9***1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吉HB***挂),核载33700 Kg,实载112120 Kg。

交警提示:在驾驶货运、客运车辆时出现“三超一疲劳”的交通违法行为都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且造成严重的后果,希望驾驶员朋友能绷紧交通安全这根弦,共建平安、和谐、畅通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