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州河长制联合督查组对八县(市)河长制清“四乱”、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河长巡河、入河排污口、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农村垃圾处理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经查,各县(市)均取得较好实效。
督查组现场查验相关材料和报告,抽查了重点点位整改治理情况。经查,各县(市)按照第1号州总河长令和相关文件精神,规范化、常态化推进河湖“清四乱”工作,目前全州累计排查“四乱”问题21处,已全部整改销号。至11月末,全州流域面积20-1000平方公里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已全部完成。其中,龙井市、图们市按照省河长办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此项工作,其余各县(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外业测绘工作,政府批复及成果公告在11月5日至30日陆续完成。
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年内全州共排查入河排污口353个,其中需整治排污口96个,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动有力。按照《吉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要求,2020年我州需完成重点镇和常住人口1万以上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9个,现已全部开工建设。其中,6个建制镇已完成建设任务并通水试运行,敦化市大石头镇、黄泥河镇、官地镇建设工程,预计12月底前建设完成。
农村垃圾处理长效机制逐步建立。在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中,各县(市)通过采取政府直管、购买服务、自办保洁相结合的方式,建立了“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垃圾生态处理模式,基本实现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