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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实:延边州公安局异地用警成功打掉陈某祥涉黑团伙
2021-01-07 06:58 吉林日报

“陈某祥终于被公安抓啦!罪有应得……”

敦化市群众听到陈某祥涉黑犯罪团伙被公安机关打掉无不拍手称快。

2019年,以陈某祥为首的37人犯罪团伙因涉嫌故意伤害、非法拘禁、聚众斗殴、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20余项违法犯罪行为,被珲春市警方彻底打掉,当地社会环境得到进一步净化。

缜密分析深入研判

“陈某祥是一个有仇必报且阴险毒辣的人,谁招惹到他,他就是谁的噩梦。”珲春市公安局办案民警说起陈某祥,作出如此评价。

1966年,陈某祥出生在敦化市,1981年,年仅15岁的陈某祥因打架进了少管所。1987年,从少管所出来没多久,陈某祥又因犯流氓罪被敦化市法院判处两年有期徒刑。

刑满释放后,陈某祥纠集彭某、于某河等20余人形成犯罪团伙。

1992年,张某森(外号张四)因与陈某祥的哥哥陈某明发生矛盾,对陈某明进行殴打,陈某祥获悉后决定替哥哥报仇。4月2日,陈某祥带领孙某持凶器,在敦化市火车站附近找到张某森,将其砍伤。没过多久,刘某岩、邵某彪、丛某等人为替张某森报仇,将陈某祥围堵在一饭店内,陈某祥见对方人多势众,一面当场求饶稳住刘某岩等人,一面偷偷通知其他团伙成员林某、刘某峰等人持刀枪赶到饭店。见人手赶到,陈某祥立即变脸,组织人员将刘某岩、邵某彪、丛某打伤。事后,陈某祥又带领彭某、林某、刘某峰等人对在医院就医的张某森、刘某岩、邵某彪等人继续殴打。

2001年10月25日晚,民警关某、王某等四人到敦化市陈某祥与靳某柱合伙经营的万家灯火歌厅办案摸排线索时,与靳某柱发生矛盾,陈某祥带领靳某柱、孙某德等人将四名办案民警打伤。事后在陈某祥的指使下,孙某德、靳某柱串供,孙某德独自将责任揽下。2002年1月28日,孙某德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敦化市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六个月,陈某祥、靳某柱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暴力手段攫取黑金

“2004年开始,陈某祥实施敲诈勒索、开设赌场、非法采砂等违法犯罪活动,最大限度地攫取经济利益。”办案民警说。

陈某祥带领袁某林、李某武、李某城等人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以搞建筑之名与朱某东和马某君“合作”,负责替二人出面摆事,充当打手。

2006年秋,陈某祥不满足朱某东给的1套住宅楼和1个车库,多次向朱某东索要钱财未果。随后,带领李某城等团伙成员到朱某东家中,辱骂恐吓朱某东勒索钱财。朱某东被迫同意将其开发的三套门市房变卖,将共计330万元房款存入陈某祥指定的名下账户。

2012年5月至2014年5月间,陈某祥伙同魏某林、史某霞、王某强、王某忠(另案处理)、邓某利(另案处理)等人在敦化市红旗大街中信尚城小区开设电玩城,设置10余台赌博机供他人赌博,共计非法获利120余万元。

2013年,陈某祥组织魏某林、王某强等人非法采砂,从中获利近200万元。随着经济实力的增长,其团伙势力逐步壮大,违法所得一部分用于团伙成员日常开销,一部分用于买地、租赁采砂设备及工具等资本投入。

2016年6月,为了排挤采砂同行王某利,陈某祥伙同陈某明、魏某林、王某强等人,通过与时任敦化市生态办主任牟某峰(另案处理)勾结,以去生态办控告,让王某利砂场停业及受到刑事处罚等相要挟,敲诈王某利现金10万元以及价值50万元房产和14万元沙子,共计74万元。此后,陈某祥在敦化市采砂行业排挤竞争对手,占有大部分采砂流域,形成非法垄断。

2017年10月,陈某祥受人之托伙同陈某明等人,以恐吓威胁等手段,强迫田某成降低石油公司建设工程款,被迫让利50余万元……

陈某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团伙成员常备枪支、管制刀具、棍棒等,通过暴力、软暴力等违法犯罪手段,欺压百姓,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致使受害群众不敢举报。

“直到陈某祥案发,公安部门发布线索征集通告后,才有群众陆续出面举报。”办案民警说。

异地用警精准出击

2019年4月18日,陈某祥等人涉嫌有组织犯罪被举报至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并由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下发至延边州公安局。鉴于案情复杂,延边州公安局指定珲春市公安局异地侦办。

珲春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抽调30余名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全力开展案件侦破工作。

“鉴于案件情况复杂、涉案成员较多、涉案金额大等特点,专案组多次召开专题研讨会,分析案情、集思广益。同时,强调法律意识、证据意识、诉讼意识,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运用法律法规,确保将此案办成铁案。”办案民警说。

在案件侦查过程中,专案组发现大多数受害者有恐惧心理,案发后选择隐忍,不愿、不敢向公安机关反映情况。为此,专案组分成多个调查工作小组,克服人员流动大、居住地点分散等不利因素,深入敦化市内各个社区、乡镇、村屯,走访群众1500余人,详细讲解公安机关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工作举措和决心,消除受害群众恐惧心理,获得了该组织的大量犯罪证据。

“经过前期侦查,2019年8月10日开始,珲春市公安局陆续将犯罪嫌疑人陈某祥、陈某明等人抓获归案。”办案民警说。专案组顺藤摸瓜,深挖细查,先后抓获该团伙成员37人,核实违法犯罪案件50余起。

2020年10月31日,经珲春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陈某祥因犯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高利转贷罪、诬告陷害罪等10余项罪行,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团伙成员也分别判处相应刑罚。一审判决后陈某祥等提出上诉。11月30日,延边州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