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图县中小学2021年“阳光招生、阳光分班”工作方案》,现将义务教育段县直学校2021年招生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小学: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的(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初中:招生对象为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学区划分
朝鲜族学校小学段不受学区和民族限制,在县域内招收两个班级,实施全学科汉语授课,加设朝鲜族语文特色课程。
三中、三小学区为布尔哈通河以西,明月路以南,(明月路西至铁路立交桥,东至河东村(含河东村),下辖长兴街道的兴华社区、中心社区、吐月社区、纺织社区和九龙街道的顺山社区、进学社区等六个社区;下辖河西村、园艺村、兴华村、河东村等四个行政村。
安林、二小学区为布尔哈通河以东,明月路以北,(明月路西至铁路立交桥,东至大砬子村(含大砬子村),下辖九龙街道的安北社区和迎月社区,瓮声街道的新安社区、铁东社区、明安社区和经山社区等六个社区;下辖新安村、大砬子村、明东村、安坪村、龙山村、明安村、城东村七个行政村。
石门镇属二小、三中学区;丰产村、大兴村、丰兴村、龙凤村、长平村属三小、安林、长兴学区。
三、资料准备
1.户籍资料:学生父母(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验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收复印件(身份证反正面、户口本首页、监护人页、学生页),户口本中住址是新安街道、新安路、新安社区和中心社区的需在7月30日前携带户口和房照到政务大厅公安局窗口重新核实登记编号,打印新户口本。
2.住房材料:实际居住地相关证明材料(法定监护人实名所属房屋产权证件,政府公租房协议、政府廉租房协议、不动产登记中心已备案的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或拆迁办出具的房屋回迁证明等)。属于共有房产的,监护人应占此房产份额50%以上。
注:所有证件验原件,收复印件,招生结束后,教育局将联合公安局、房产中心、拆迁办、住房公积金、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部门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该学生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四、报名时间
朝鲜族学校一年级报名时间为8月11日至13日,二小、三小、安林、三中起始年级报名时间为8月17日。
五、分类报名
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父母户籍、家庭住房情况,按照“房、户一致优先,以住房为主”原则,对录取对象进行分类排序。鉴于疫情原因,只允许一位家长携带相关证件来校报名,要求佩戴口罩,听从学校安排,按分类时间在校门口(监测体温、领取号牌)——等侯点(等侯、咨询)——审核点(审核、签字),报名先后顺序不作为录取依据。
第一类:自主招生报名。有意愿到朝鲜族学校就读的学龄儿童不受民族与学区限制,于8月11日-12日上午8:00-11:00,下午1:00-4:00到朝鲜族学校报名;8月13日上午召开家长会,再次确认是否报名。
第二类:有房有户籍。即学龄儿童监护人在二小、三小、三中、安林学区内有房产,同时有本学区户口的于8月17日上午8:00—11:00到所属学校报名;
第三类:有房无户籍。即学龄儿童监护人在二小、三小、三中、安林学区内有房产,但无本学区户口的于8月17日下午1:00—4:00到所属学校报名;
第四类:无房报名。即学龄儿童监护人在明月镇内无房产的统一到朝鲜族学校报名,小学段报名时间为8月17日上午8:00-11:00,初中段报名时间为8月17日下午1:00-4:00。
六、分批招录
优先批:朝鲜族学校招录工作坚持“两优先”,即选择学校优先、朝鲜族儿童录取优先。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进行现场抽签。未能录取的学龄儿童参加第三批次招录。
第一批次:有房有户籍学生。按照学区内房产获得时间的先后顺序录取,录满为止。未能录取的学龄儿童参加第三批次招录;
第二批次:有房无户籍学生。有房有户籍学生录取结束后,学校如有剩余学额,则按房产获得时间为先后顺序录取,录满为止。未能录取的学龄儿童参加第三批次招录;
第三批次:抽签录取。县教育局根据县直五所学校已招生人数及第一、二批次未能录取学生人数核定各校招生总数,组织所有未录取学龄儿童统一到朝鲜族学校参加现场抽签派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注意事项
1.年满6周岁但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儿童,须持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到政务大厅办理延缓入学手续,各小学不得以任何名义招收未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
2.在指定时间内未报名或重复报名的学生,一经发现,将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学校不得私自接收未公开报名或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如有私自接收的学生则不予办理学籍。
3.小学和初中招生坚持以“三证”(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齐全为主的原则。“三证”日期必须在2021年7月30日之前。
4.县直中小学在接收县内乡镇及外县市学生转入时,要在学校具备接收能力的前提下查看“三证”,按学区分入相应学校;如没有房产的则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具备接收能力的学校就读;已被县直学校录取而未报到的学生,再次转入时原则上要转回原录取学校及录取班级;起始年级原则上不允许转学,如有特殊原因确需转学的则由家长提交转学情况说明。
5.适龄儿童、少年户口簿登记的姓名、生日、住址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时,必须由其监护人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证明材料(以公安机关户政电子监察系统出具并加盖公章为准)。
咨询电话:
朝鲜族学校 姜校长 18643358151
安图二小 曾校长 13596591848
安图二小 杜主任 13596596886
安图三小 刘校长 18626961005
安图三小 王主任 15567552266
安图三中 王校长 18504333229
安图三中 刘校长 15981362399
安林中学 郑校长 13944311661
安林中学 郭主任 13894352797
举报电话:8970020(安图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8970013(安图县教育局法制科)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安图县教育局
2020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