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公安局关于广泛征集生产销售
假药劣药等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等违法犯罪行为,激发广大群众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参与热情,延边州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各界征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妨害药品管理等违法犯罪线索,现通告如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
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
三、变质的药品;
四、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劣药:
一、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
二、被污染的药品;
三、未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的药品;
四、未注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的药品;
五、超过有效期的药品;
六、擅自添加防腐剂、辅料的药品;
七、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
妨害药品管理的行为:
一、生产、销售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的药品的;
二、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或者明知是上述药品而销售的;
三、药品申请注册中提供虚假的证明、数据、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的;
四、编造生产、检验记录的。
公安机关将严格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保密,对举报的线索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将予以奖励。
延边州公安局举报电话:刘警官18043300526,来信举报邮寄地址:延吉市天池路2855号,延边州公安局环侦支队(邮编133000)
延吉市公安局举报电话:于警官17604430567
珲春市公安局举报电话:姜警官19804337100
图们市公安局举报电话:秦警官13944323000
敦化市公安局举报电话:张警官18043303223
龙井市公安局举报电话:魏警官18043309177
和龙市公安局举报电话:史警官18544180095
汪清县公安局举报电话:张警官17643337698
安图县公安局举报电话:王警官18004334027
延边州公安局
2022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