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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化市关于禁止人力三轮车载客营运的通告
2022-03-29 10:27 敦化视界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改善城市交通环境,结合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禁止人力三轮车载客营运,现将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2年4月1日起,城区内禁止人力三轮车载客营运,城管执法局不再办理人力三轮车准运年检。

二、公安局、城管执法局、交通运管部门依法对人力三轮车载客营运进行集中查处。客运、货运人力三轮车安装助力装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9)项之规定:“自行车、三轮车不得加装动力装置”,予以直接拆除;人力三轮车擅自上路载客营运的,予以暂扣,并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从事无照经营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实施处罚。

三、在查处过程中,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敦化市公安局

敦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敦化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