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敦化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发布《关于寻找安某谦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出借人的通告》,具体如下:
2022年2月10日,敦化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安某谦以借款形式实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2022年2月16日,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安某谦抓获;2022年3月24日,犯罪嫌疑人安某谦被敦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经查:2012年至2021年期间,犯罪嫌疑人安某谦以缓解资金压力、修建新客运站、购买营运车辆为由,向他人非法筹集大量资金。为依法维护出借人利益,加快办案速度,请出借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借条(原件及复印件)、借款协议(原件及复印件)、银行交易明细等有关资料,于通告之日起至2022年6月9日期间,到敦化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本通告发出后,未在规定的时间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无法予以受理,其造成不利后果由本人承担。
根据疫情防控规定,出借人需电话预约登记,并按照电话通知的规定时间到敦化市公安局配合调查取证。
联系单位:敦化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联系人:郑警官:18043303209 赵警官:18004333953。
(敦化市公安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