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和龙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具体内容如下:
为推动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向常态化转变,经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5月25日6时起,全面恢复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除各类线下教育培训机构、宗教活动场所、棋牌室(活动室)以外,其余场所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恢复经营。
二、所有经营场所必须按照行业要求落实扫码、测温、环境消杀、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餐饮大堂餐桌实际使用数量不得超过总数的50%,从业人员需按要求落实好核酸检测等措施。
三、各经营业主要认真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帮助各经营业主加快复商复市。
四、全市各类企业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全力推进复工复产,加快重点项目建设进度,着力提升高质量发展水平。各行业部门要主动上门服务,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在用工、原材料供应等方面遇到的问题,确保企业复工复产安全有序、快速高效。
解封不等于解防,常态化不等于正常化。提醒广大市民保持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等良好习惯,密切关注自身及家人的身体状况,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减退等症状,要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
(和龙微发布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