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安部“断卡”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延吉市公安局联合本市各大银行及通信运营商,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租借、买卖银行卡和电话卡等违规违法犯罪活动,从源头斩断“两卡”的利益链条,全力压缩电信网络诈骗黑灰产业生存空间,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延吉市公安局在此提醒:有意租借、买卖银行卡和电话卡的人员,有意参与洗钱、“跑分”的人员,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现曝光本市今年以来第三批纳入惩戒“两卡”人员名单。
请注意:
1、银行卡方面:公安机关认定的失信用户,实施仅保留1张银行卡,5年内不得新开账户、暂停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的惩戒措施。同时纳入金融信用基础数据库管理,录入个人征信。
2、手机卡方面: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手机卡,且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失信用户,三大运营商要实施只保留1张电话卡,五年内不得办理手机卡入网业务的惩戒措施。
警方提醒:
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卡、电话卡的行为涉嫌违法犯罪,切勿将自己办理的电话卡、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及结算卡、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买卖、租赁给他人。
同时,广大群众要提升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电话卡,一旦丢失要立即挂失,对于废弃不用的应及时办理注销业务,不随意丢弃、买卖。定期到银行、通讯部门查询是否有本人名下自己不知道、不使用的银行卡、电话卡。
(延吉市公安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