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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激励卫生人才到基层服务
2022-06-10 06:42 彩练新闻

近日,吉林省卫健委等部门联合印发了2022年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县聘乡用”“乡聘村用”专项招聘计划实施方案,激励卫生人才到基层服务。

方案明确,县(市、区)卫生健康局(中医药管理局)根据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业务发展需要、用人需求,以及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人员队伍状况,合理、动态确定一定数量“县聘乡用”或“乡聘村用”专项招聘岗位。招聘到县级医院的,由县(市、区)卫生健康局统筹安排到乡镇卫生院服务一定期限,5年内累计下沉工作时间不少于3年,阶段性连续工作时间不少于1年;招聘到乡镇卫生院的,由县(市、区)卫生健康局统筹安排到村卫生室服务一定期限,5年内累计下沉工作时间不少于3年,阶段性连续工作时间不少于1年。

方案指出,“县聘乡用”“乡聘村用”聘用人员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享受人事关系所在县级医院或乡镇卫生院同类在岗人员工资待遇、绩效奖励及相应社会保险待遇,与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受评奖、评优、岗位晋升、职称评定等权利。服务期内符合职称晋升条件的,可提前一年申请职称晋升;符合聘任上一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任。通过“县聘乡用”聘用人员,编制在县级医院,工作在乡镇卫生院期间,其福利待遇除享受县级医院正常工资福利外,还享受工作所在乡镇卫生院的乡镇补助、补贴和绩效奖励等相关待遇政策;通过“乡聘村用”聘用人员,编制在乡镇卫生院,工作在村卫生室期间,在享受乡镇卫生院正常工资福利基础上,还享受乡村医生“积分制”管理绩效考核后的相关补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