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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庭上说谎?延吉法院开出首例罚单
2023-07-25 19:21 彩练新闻

近日,延吉市人民法院对一起在法庭上虚假陈述的当事人处以2000元的罚款,严厉惩治在庭审中的虚假陈述行为,这是该院首次对民事诉讼中虚假陈述的当事人作出处罚。

在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原被告对于支付购房定金的方式各执一词。原告池某一直坚持其以现金方式支付了部分购房款24万元,直到第二次庭审证人出庭,池某又临时改变说辞,主张以车抵付部分购房款15万元,未支付过现金。池某在庭审中故意作虚假陈述的行为,严重影响主审法官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妨碍案件的正常审理,浪费了司法资源,法官当庭对池某进行批评教育。

最终,法院依法对池某妨碍正常民事诉讼活动的行为作出罚款2000元的决定,池某现已缴纳罚款,并认错悔改。

法官表示,诚实信用原则是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的基本原则,贯穿民事诉讼活动的全过程,当事人不得在诉讼中提供虚假证据、不得在诉讼中作虚假陈述。对于当事人故意作虚假陈述妨碍人民法院审理的,人民法院根据情节,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李洪威

审核:钱洪涛

终审:孙明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