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冬季旅游市场进入旺季,延边州受到大批游客的青睐,为进一步规范冬季旅游市场价格行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近日,延边州面向旅游业及相关行业经营者发布了《规范冬季旅游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告诫书提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全州各旅游景区、旅行社、餐饮服务业、宾馆住宿业等旅游业及相关行业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价格自律,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各经营者应当根据商品和服务,严格做好明码标价工作,标价内容要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处处长陈冰说:“各经营者线上线下发布旅游线路、产品价格等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线上线下同做到码清价明,不得有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等不正当价格行为,自觉维护良好的旅游市场价格秩序。”
各旅行社要严格遵守价格和服务承诺,不得有虚假折价、低标高结、变相涨价、减少服务项目、降低服务标准等价格违法行为。同时,各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欺骗、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陈冰说:“各旅游景区景点应当在售票处醒目位置公示门票价格及相关服务价格、门票价格优惠范围等信息,严格落实门票价格及优惠政策,严禁通过各种违规形式变相提高价格、乱加价、乱收费。”
告诫书要求各经营者应当立即开展自查整改,进一步规范价格行为。据陈冰介绍:“全州市场监管系统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对冰雪旅游经营者价格执行情况开展检查,也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全州各旅游业及相关行业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相关证据,拨打12315、12345电话投诉举报。”
记者:孙振 洪小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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