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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7号
2025-09-26 08:22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7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保护和发展朝鲜族用品生产条例〉的决定》已于2025823日经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吉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923日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925

 

初审:靳煜

复审:张洋

终审:郭日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