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份,各类生产经营活动仍然处于高峰期,人流、物流、车流加大,是运输的繁忙期。据吉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研判分析,9月份我省高速公路流量将达到日均50万辆,在城乡结合部和城区出入口,货车流量加大。9月中下旬,高速公路对运输农产品车辆实行免费通行政策,大量运输秋菜货车进入城区,交通压力激增。
为确保大货车交通安全,近期,吉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对大货车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全省清理16辆大货车逾期未报废,现对其所属企业和车辆予以曝光。在这里吉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提醒涉及车辆所属企业加强安全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这些车辆驾驶人及时到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办理车辆报废业务。全省交警部门在强化源头管理的同时,将加大路面交通管理,严查大货车超载、超速、疲劳驾驶、违法停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反禁限行规定等交通违法行为,并将查处情况集中抄告相关部门,督促企业暂停其运营资格和从业资格。
曝光如下:

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两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所有人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
机动车逾期未年检的危害
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机动车逾期不检验,无法及时发现机动车制动、转向、灯光等安全系统存在的问题,不能及时保养和维修,上路行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发生事故无法理赔
根据机动车保险相关规定,车辆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车主将无法获得理赔。
一旦上路将被查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六条第四项,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将被处罚款及车辆暂扣。
连续3个周期未审验将被强制报废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第四款“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就是说哪怕车辆未达到报废期限,连续3个检验周期未年检的,车辆也将强制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