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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纪委监委通报2起“私车公养”典型问题
2021-04-29 18:47 延边州纪委监委

“五一”假期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促进节日风清气正,现将2起“私车公养”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延边足球协会竞赛部部长郑国哲“私车公养”问题。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郑国哲任延边体育运动管理中心四部科员、延边足球协会竞赛部部长期间,违规在延边足球协会报销其私人车辆维修费用,共计2万元。郑国哲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2万元。

延边州人民检察院宣传教育中心原主任曲晓光“私车公养”问题。2016年10月至2017年9月,曲晓光任延边州人民检察院宣传教育中心主任期间,利用其负责后勤基建工作的便利,多次让他人使用单位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累计15次共5171.09元。曲晓光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款5171.09元。

上述2起“私车公养”典型问题,暴露出个别党员干部对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意志、坚定决心认识不清,对陈规陋习未能彻底摒弃,对触碰纪律红线心怀侥幸,因违规违纪受到严肃处理,再次释放了执纪必严、违纪必纠的强烈信号。全州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从通报的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鉴,切实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不断增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入纠治“四风”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指出,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对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精准施治,严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全州各级党组织和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持之以恒抓好本地本部门纠治“四风”工作,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及时组织学习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报曝光的典型案例,经常开展自查自纠,认真落实有关纪律要求,引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严格遵守廉洁纪律,带头纠治歪风陋习。

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守重要节点,紧盯薄弱环节,加强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问题严查快处、决不放过。要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及时纠正“四风”隐形变异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见微知著、及时防治,推动形成统筹协调、上下贯通的纠治“四风”工作合力,为夺取“十四五”规划强势开局提供坚强作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