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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吉公安集中销毁假酒600余箱 涉案价值10万余元
2021-11-16 20:18 延边广电全媒体新闻采编中心

延吉市公安局环侦大队破获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抓获三名犯罪嫌疑人姚某、马某,梁某,共扣押假酒625箱,涉案金额10余万元。

2020年6月13日,延吉市公安局环侦大队接到国内知名品牌酒延吉经销处总经理左某报警称:在北大附近一烟酒批发部内发现疑似该品牌假酒。延吉市公安局领导要求环侦大队站在保护群众食品安全的高度,充分发挥打击职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和企业利益。大队长胡友军立即组织警力制定工作方案,开展侦查工作。一方面组织警力对涉案假酒彻底追查,获取犯罪证据,防止假酒流入市场侵害群众利益,另一面围绕犯罪嫌疑人开展布控和抓捕工作。副大队长金勇带领侦查员寻遁追踪对犯罪嫌疑人的落脚点和关系网开展侦查。侦查人员克服困难,连续作战,经过36小时的蹲守,6月14日,涉案嫌疑人员姚某、马某被抓获归案。经查,5月30日至6月11日期间,在延吉市内,姚某伙同马某将假冒某品牌酒分别销售给延吉内多家烟酒批发部,合计625箱。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姚某对与马某一起贩卖假酒的事实供认不讳。

环侦大队在侦办案件过程中通过深挖线索、追根溯源确定姚某等人销售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来源于河北省人梁某,环侦大队于2020年7月23日将梁某列为网上在逃人员。经过不懈努力,环侦大队侦查员发现梁某藏匿于河北省,胡友军立即带领民警驱车远赴河北省,经过多日蹲守布控,于2020年10月19日成功将潜逃三个月的犯罪嫌疑人梁某抓获并押解回延,经讯问,梁某对向姚某等人出售假冒某品牌酒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2021年7月27日,该案三名涉案人员均已被延吉市人民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予以判决。梁某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姚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1700元。马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2900元。

11月16日,延吉公安在延吉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将2020年破获的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中的625箱假酒全部投入销毁。

(记者:李政贤 李香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