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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汪清城区开展核酸检测的通知
2022-03-08 22:08 汪清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3月9日07:00在汪清城区开展核酸采样工作。请广大居民积极配合,听从街道社区统一安排,严格做好个人防护,有序间隔排队,减少人员聚集,避免交叉感染,采样结束后立即返回家中。

汪清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