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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吉“市场主体”可网上“年报”
2022-04-08 09:13 延边广电全媒体新闻采编中心

4月7日,记者从延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为适应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各类市场主体可在网上进行年度报告。

目前,延吉市疫情得到控制,各类市场主体陆续复工复产。该局规定,凡于2021年12月31日之前登记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都应在2022年6月30日前报送并公示2021年度报告。为方便各类市场主体在疫情防控期间能够准时年报,该局开通网上年报操作通道。个体工商户可通过关注“延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点击“企业年报”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除此之外,也可向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报送纸质年度报告。

据悉,2022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正式施行。其规定“因公共卫生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可以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歇业应当办理备案登记,歇业的市场主体也当按时公示年度报告。与此同时,该《细则》第七十条规定“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该细则的出台,意味着各类市场主体如不再按时完成上一年度的年报工作,不仅会被列为经营异常名录,且可以被行政机关处罚高至1万元的罚款。 

(稿源:延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