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第十条“禁止在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建造坟墓”和《吉林省殡葬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对帽儿山景区(东、南至延龙公路,西至延吉龙井界,北至延南公路)勘查,景区内有坟墓2000余座,其中有碑文的坟墓有319座。
请该范围内坟主或家属在2023年7月9日内迁坟完毕,逾期未迁的,按无主坟处理,依法进行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延吉市人民政府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