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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吉市关于中元节期间文明祭祀与城市环境管理的通告
2025-09-01 17:13 延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中元节即将来临,为营造安全、清洁、有序的城市环境,积极倡导文明祭奠新风尚,切实净化城市市容环境,依据《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中元节期间的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市区范围内(除指定地点)的街路、广场、庭院等公共场所禁止焚烧冥纸等封建迷信殡葬用品。

二、全市党员、共青团员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带头推动移风易俗,做“告别陋习,文明祭奠”的先行者,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文明祭奠。鼓励广大群众采取鲜花、丝带、家庭追思等绿色、文明、环保的方式开展祭祀活动,为深化文明城市建设贡献力量。

三、对违反本通告规定,在限制区域内抛撒、焚烧冥纸、冥币,破坏环境卫生的个人或单位,将依据《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第二项规定,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于情节严重,导致火灾发生或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严格依照相关法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望广大市民群众积极配合,共同营造一个文明、和谐的中元节氛围。

四、焚烧炉摆放时间与地点

摆放时间:9月1日至9月6日

东区:延河路延东桥以东

西区:新民桥南岸以西

南区:建工街南段西侧

北区:延北路与朝阳街交会处

投诉举报电话:2260000

投诉举报邮箱:573306777@qq.com

特此通告。

延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5年9月1日

 

初审:佟焱

复审:张洋

终审:郭日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