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新建机场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吉林省殡葬管理办法》等及项目规划要求,需对新建机场用地范围内的坟墓进行迁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
本次迁坟涉及的具体区域为:新建机场规划用地范围内(征收范围)。具体为依兰镇龙渊村、小营镇果树农场、民主村,朝阳川镇光石村、仲坪村、横道村范围内的坟墓(包括有主坟、无主坟)均在迁移之列。
二、迁坟时间
(一)登记时间。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2日止,请上述范围内坟主(墓主家属)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本等)到延吉市自然资源局3楼房屋征收经办中心,办理登记手续(前期已登记的不再重复登记)。
(二)迁移时间。请该范围内坟主(墓主家属)在2026年3月12日前完成坟墓迁移工作。
三、补偿标准及方式
对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登记并按时迁移坟墓的,每座坟墓补偿款为2000元。补偿款将在坟主(墓主家属)提交材料齐全后进行发放。
四、安置地点
本次迁坟不设统一安置点,坟主(墓主家属)可自行联系殡仪馆办理骨灰寄存或联系合法的墓地公司进行骨灰安葬。
五、其他事项
逾期未办理登记或未按时完成迁移的坟墓,将视为无主坟,由项目建设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统一处理。
如有特殊情况或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433-2866668。特此通告。
延吉市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9日
初审:佟焱
复审:张洋
终审:孙明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