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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教育局关于公布在职教师违规补课、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及校外机构违规办学行为举报途径的公告
2025-12-23 09:57 延边州教育局

尊敬的家长、社会各界人士:

为进一步强化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整治违规校外培训活动,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维护教育公平,延边州教育局现面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邮箱及网上举报渠道,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在职教师存在以下行为,均属违规

1.自行组织学生进行补课;

2.参加由校外培训机构(含无证无照机构)组织的补课活动;

3.参加由其他教师、家长或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补课活动;

4.为校外培训机构以及其他从事学生课外培训的人员介绍生源、提供学生相关信息;

5.组织、推荐或诱导学生参加校外补课活动;

6.向学生推荐校外培训机构以及其他课外培训的相关信息;

7.在校外培训机构(含无证无照机构)任职或兼职;

8.非学校按要求组织的线上教学相关活动;

9.组织、参与其他任何形式的家教活动;

10.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财物、礼品、礼金,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消费活动;

11.向学生直接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材料、图书报刊、社会保险等商品,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不正当私利;

12.组织或参与以营利为目的、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

13.存在歧视、侮辱、伤害、虐待学生等严重违背师德的行为。

欢迎您通过电话、邮箱及网上举报途径监督举报,并尽可能提供详细线索。对上述违规行为的在职教师,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同时,我们也欢迎广大教师相互监督,共同维护教育行业的良好形象。

二、校外培训机构违规行为的查处

已取得证照的校外培训机构,若存在超范围开展学科类培训、超时段培训、超前教学,或培训内容违反法律法规和教育规律的情况,将面临严厉查处;同时,依法取缔无资质或超范围经营的托管、培训机构,严厉查处其以“一对一”“一对多”“家庭教师”“住家教师”“研学”“夏(冬)令营”等名义变相开展学科类培训的行为。

三、温馨提示与倡议

为保障您孩子的健康成长与合法权益,特温馨提示如下:

1.恳请家长朋友们提高认识,自觉抵制各类违规校外培训,切勿盲目跟风报班,拒绝参与有偿补课。

2.若需选择校外培训,请务必挑选证照完备、经营规范的培训机构,签订正规培训合同,并索取正规发票。

3.建议充分利用“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免费优质资源,助力孩子自主学习、巩固知识。

让我们携手并进,共同为孩子营造一个健康、多元、高效的成长氛围。如发现上述违规行为,请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举报。

四、电话、邮箱

五、网上举报方式

延边州教育局

2025年12月20日

初审:田雨禾

复审:张洋

终审:盖永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