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珲春市两家存在粉尘扬尘问题的矿山企业整改工作顺利通过市级联合验收,并正式申请州级复核。这是我州以精准执法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的生动实践,标志着我州矿山粉尘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全省矿山扬尘整治工作启动后,我州生态部门迅速响应,对辖区内121家在册矿山企业开展拉网式专项排查。排查结果显示,辖区内珲春矿业集团板石煤业有限公司、八连城煤业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达到复查标准,11家矿山企业处于季节性停产,其余103家矿山企业处于长期停产状态。
11月5日,延边州生态环境局珲春市分局进行矿山粉尘扬尘污染专项现场排查中发现,企业厂区内堆放约3万吨煤炭,煤堆北侧约1000平方米未苫盖。同时,厂区内贮存煤炭超过抑尘围挡高度约2米。随后责令企业限时整改,企业也于当天向生态环境部门提交整改工作方案。
珲春矿业(集团)八连城煤业有限公司工会主席侯涛表示:“接到整改通知后,我们立即成立领导小组,投入专项资金,推进管理优化,一方面煤炭存放区域整体下降3米,全面进行苫盖处理,完善抑制尘网高度建设,增设加高3米,另一方面新购置一台洗扫车,建立产存运全链条抑尘管控机制,对运输车辆实行冲洗覆盖管理,厂区路面常态化清扫,确保抑尘措施落地见效。”
11月10日,该企业全面完成煤堆苫盖、降高规整等整改任务,并第一时间向珲春市生态环境部门提交整改工作报告与验收申请。11月11日,珲春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公安、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等部门开展现场验收,经核查,企业整改措施全部落实到位,符合《露天矿山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要求》(暂行)相关标准。
延边州生态环境局珲春市分局副局长杨梭表示:“全省矿山扬尘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我局严格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对辖区企业实施驻场指导,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指导企业制定科学整改方案,全程跟进整改落实,在确保整改成效的同时最大限度降低企业经营生产影响,助力企业实现绿色健康发展。”
今年以来,我州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以“问题导向、标本兼治、系统治理”为原则,全面打响生态环境保护攻坚战。在矿山粉尘扬尘污染治理方面,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领导包保制度,建立“发现—交办—整改—验收—销号”闭环管理机制,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累计推动18家矿山企业粉尘扬尘污染问题整改到位。
(记者:金正勇 伞志华 朴永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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