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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异地就医备案业务申报材料调整,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2026-01-08 09:31 延边医保公共服务

根据《吉林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6年版)》,对异地就医备案业务申报材料进行调整,从2026年1月1日起执行,请广大参保人知晓:

一、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

材料要件:

1.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

2.异地安置认定材料:异地居民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

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

办理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

2.长期居住认定材料:居住证、居民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任选其一

三、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

办理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

2.异地工作认定材料: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凭证、异地工作劳动合同任选其一

四、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无需审核,自动通过,享受自主就医的报销比例。

五、备案方式及渠道

线上渠道: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微信小程序搜索“异地就医备案”进行跨省异地就医备案,也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吉林医保公共服务”办理跨省或省内异地就医备案。

线下渠道:参保人所属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提交办理材料备案。

 

初审:靳煜

复审:张洋

终审:盖永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