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高速公路延边支队巡逻三大队民警在珲乌高速珲春方向107公里处巡逻时,发现一辆辽F牌照重型半挂牵引车开启双闪警示灯停靠在应急车道。
该车虽尽量靠边停放,但因车体庞大仍占据右侧近半幅路面,导致后方车辆频繁紧急变道避让,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民警立即停车设置安全警示标志,迅速开展现场处置。
经询问得知,驾驶员华师傅从沈阳运送建材至珲春途中突遇发动机熄火,多次尝试重启未果。时值冬季傍晚,天色渐暗且能见度降低,故障车辆持续滞留加剧了二次事故风险。民警当机立断,一方面在车后150米外设置反光锥桶警示带,通过警灯警报引导后方车流;另一方面紧急联系专业救援车辆赶赴现场。
经过近两小时紧张救援,故障车辆成功脱困。驾驶员华师傅对民警在严寒中的高效处置深表感激。
高速公安提示:重型车辆长途出行前务必全面检查发动机、制动系统等关键部件;遇故障时应立即靠边停车,开启双闪并设置150米外警示标志,人员撤离至护栏外拨打救援电话,切勿自行检修或长时间滞留。
初审:靳煜
复审:张洋
终审:盖永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