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晚了,交警应该下班了吧?”这是不少酒驾者心底的侥幸执念,总以为深夜能“钻空子”、避检查。但他们殊不知,交通安全从没有“下班时间”,交警的执勤守护不分昼夜、从未缺位。
近日,龙井市一名男子酒后凌晨驾车回家,刚驶上道路就被坚守岗位的执勤民警当场查获,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应有的代价。
当日凌晨0时45分左右,张某与朋友聚会饮酒至深夜。他明知饮酒后驾车属于违法行为,可看着午夜时分寂静的街头,侥幸心里瞬间占了上风——他笃定,这个时间点,交警早已结束勤务、下班休息,不会有检查。抱着这样的想法,张某不顾自身和他人安全,径直坐上驾驶座,启动车辆便往家的方向驶去。
可他万万没想到,当车辆行驶至G333线42公里处时,一道亮着的警灯打破了深夜的宁静——龙井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乡镇执法中队的民警正在这里设置夜间酒驾整治卡点,严查酒驾醉驾违法行为。
执勤民警发现张某驾车驶来后,立即依法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随后使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72mg/100ml,已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违法行为属实。
面对检测结果,张某后悔不已。他坦言,正是因为觉得“凌晨时分交警已下班”才敢铤而走险,没想到交警会在深夜设卡查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执勤民警依法对其处以暂扣驾驶证6个月、记12分、罚款2000元的处罚。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酒驾整治从不是“一阵风”,而是常态化开展的重点工作,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更不存在所谓的“查处盲区”。公安部门将始终坚守“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的原则,无论白天黑夜、无论城区乡村,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有可能对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开展查处。
请务必牢记:查处酒驾,交警永远在岗、从未缺位;拒绝酒驾,才是对自己、对家人、对他人生命安全最基本的负责。切勿因一时心存侥幸,拿生命当赌注,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置于险境,最终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沉重代价。
素材来源:延边交警
初审:张洋
复审:李雪梅
终审:盖永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