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已于2026年3月12日由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并将于2026年7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民族工作领域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的法律,让我们一起读原文、学名词,一起打卡!
第一条为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推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各民族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凝聚力量。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中
《总则》部分
素材来源:新华社
初审:李雪梅
复审:张洋
终审:盖永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