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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族报》论学习贯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六)|强化保障与监督 提高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
2026-09-14 18:55 延边广电全媒体新闻采编中心

下面摘要播出《中国民族报》论学习贯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强化保障与监督  提高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

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新时代新征程党的民族工作的历史方位,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和立法任务。这部法律设置“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专章,将柔性引导与刚性约束相结合,明确保障与监督措施以及法律责任,从制度上、法律上构建了一套权责明晰、协同高效的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在引领、规范、保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发挥着综合性、基础性作用,为提升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水平、夯实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法治根基提供了坚强保证。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作为新时代实施宪法有关规定、处理民族事务和开展民族工作的基本法律,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为立法意旨,将新时代民族工作重大改革成果、宝贵经验和制度举措转化为国家法律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民族工作领域治理急需、民族团结进步促进必备、有效防范民族领域风险隐患所急的制度机制,为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提供了明确法律依据。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全社会特别是各级党政机关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将法律规定转化为实际治理效能,让各族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实施带来的新变化、新成效,促进各民族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汇聚起各民族团结奋斗的磅礴伟力。

 

初审:佟焱

复审:张洋

终审:盖永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