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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洪庆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6-05-29 10:29 州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洪庆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6529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接受洪庆辞去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州长职务的请求

 

 

初审:靳煜

复审:张洋

终审:盖永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