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并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从纸面条文到基层实践,从理论宣讲转化为实际行动,延边州各级各部门以务实举措推动法律融入日常、惠及群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明确了教育系统的法定职责,为“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提供了法治指引。延边州将持续巩固深化学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构建校内与校外、线上与线下、课堂教学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育人体系,通过沉浸式、体验式、参与式教育,让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延边州委教育工委综合处处长李国华说:“近年来,延边州教育局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深入实施‘铸魂育人’‘文化浸润’‘互嵌交融’三项工程,创新开展大中小学同上开学第一课、‘六个一批’评选等30余项铸牢教育教学活动,交出了‘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的合格答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为新时代民族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也为做好民族地区语言文字工作指明了方向。作为边境民族地区,延边州民委始终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将法律中关于“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要求落到延边州今年重点实施的“同语兴边”推普行动中,以语言互通筑牢边疆根基,以文化浸润凝聚思想共识,以规范应用服务社会发展。
延边州民委民族语文工作处处长崔英实说:“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对标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各项要求,以法治力量护航延边语言文字事业高质量发展,真正实现以语言相通促进心灵相通、命运相通,为边疆地区的繁荣稳定与民族团结进步筑牢坚实的思想文化根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颁布实施,是新时代民族工作法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为边境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基础。作为边境口岸城市,珲春市始终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聚焦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深入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提质升级”行动和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三项计划”,构建“一线五带”工作格局,形成具有珲春特色的5条民族工作模范带,走出了一条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的坚实道路。
珲春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王妍说:“我们将以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为根本遵循,充分利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这些重要节点,以‘7+N进’创建活动为抓手,分类施策、精准滴灌,让法律条文走出文件、走近群众。不断创新学习宣传形式,丰富内容,推动新时代民族工作提质增效、走深走实。”
图们市立足边境口岸特色,深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持续擦亮“图强石榴红”工作品牌,建强基层融合阵地,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与互嵌式交流活动,扎实推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动法治精神、民族团结理念扎根基层、深入人心。
图们市委统战部副部长、民宗局局长成善龙说:“下一步,我们将严格对标法律要求,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深化普法宣传,推动法治精神进基层、进群众,筑牢思想根基;二是抓牢示范创建,全力攻坚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提升工作质效;三是聚焦民生融合,深化互嵌式社区建设,办好惠民实事,以法治护航边疆稳定、民族团结,让各族群众同心共建、共享发展成果。”
未来,延边州上下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压实工作责任,健全长效机制,丰富交融载体,增进情感联结与文化认同,以法治力量护航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记者:徐蕾 刘园园 吴君华 赵西强 金鑫)
初审:佟焱
复审:张洋
终审:盖永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