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以法治力量赋能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6月30日,延边州人民检察院联合延边州民族事务委员会开展系列活动,通过建制度、强宣讲、深交流的立体化举措,持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民族团结的能力水平,合力保障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在延边州全面准确实施。
7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首次明确赋予检察机关针对破坏民族团结、损害国家与公共利益行为提起公益诉讼的法定职权,为检察机关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划定了明确的法治路径。延边州检察院联合延边州民委出台《延边州民族团结进步法治保障协作制度》,创新打造“行政监管+检察公益诉讼法律监督”常态化协作平台,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为抓手,构建全方位、全链条民族领域风险防范化解体系,为边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坚实法治屏障。
活动中,延边州民委相关负责人为全州两级检察机关进行《法治铸魂守边疆 同心聚力启新程》专题法治宣讲。课程紧扣时代发展大势与边疆治理需求,系统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立法背景、时代意义、框架体系与核心要义,精准阐释检察机关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中的法定职责、履职边界和工作重点。宣讲结束后,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专项测试,以考促学、以考促悟、以考促行,全面提升全州检察人员运用法治方式维护民族团结、服务民族发展的履职素养。
延边州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欣参加系列活动。(记者:洪小晗 孙振)
初审:佟焱
复审:张洋
终审:盖永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