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草案)》等3部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函
现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草案)》《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条例(修订草案)》公布在州人大常委会网站(http://www.ybrd.gov.cn)上,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请将修改意见于2026年8月15日前以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州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反馈。
地址:州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延吉市公园路2799号邮编:133002)
联系人:李正国
电话:2811651
邮箱:zrdcwhfgw@163.com
州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2026年7月24日
初审:靳煜
复审:张洋
终审:盖永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