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蔡红星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6年9月29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蔡红星辞去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
初审:鹏飞
复审:张洋
终审:盖永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