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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州委第四轮常规巡察完成反馈
2025-08-06 18:38 延边广电全媒体新闻采编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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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州委部署,十二届州委第四轮常规巡察反馈工作于近日全部完成。8月1日至4日,4个州委巡察组向本轮巡察的州中级人民法院、州教育局、州审计局、州农业农村局、州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州科学技术局、州日遗化武办公室、州国防动员办公室等8个部门党组织进行了“一对一”反馈,分别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意见,传达了州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巡察综合情况汇报的主要精神,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表态发言。

会议指出,被巡察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巡视巡察整改工作新部署新要求和省委、州委具体工作安排,将巡察整改作为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不折不扣抓好整改任务落实。要高度重视巡察反馈的问题,把整改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自觉承担整改主体责任,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负首责、负总责,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整改工作的全过程领导、全方位督促把关。

会议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责定位,把巡察整改纳入日常监督,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工作开展全方位、全过程、全链条监督。组织部门要抓好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把巡察发现的问题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监督管理的重要参考。州委巡察办要加强统筹协调、跟踪调度,全面了解和及时报告巡察整改情况,适时安排“回头看”。

会议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持续放大整改效能,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深挖问题根源,深化标本兼治,将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有关主管监管部门要用好巡察成果,针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和提出的工作建议,深入剖析具体原因和深层根源,有的放矢拿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推动巡察整改走深走实、取得实效。

初审:洪涛

复审:张洋

终审:郭日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