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吉帽儿山(恐龙)文化旅游区名称变更的公告
经相关部门批准,同意景区更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原“延吉帽儿山(恐龙)文化旅游区”正式更名为“延吉朝鲜族民俗旅游区”。景区经营管理范围、地址、运营主体、各项服务功能保持不变。
本次更名立足延边州文旅整体发展布局,明晰景区品牌定位,突出民俗文化核心优势,进一步提升景区市场辨识度、品牌影响力,助力景区高质量发展。
景区将以本次名称更新为发展新起点,深挖民俗文化内涵,持续丰富文旅产品供给、升级配套服务设施,用心用情为广大市民和游客提供更优质、舒心的文旅服务,为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文旅力量。
特此公告。
吉林延吉恐龙文化研究发展中心
初审:靳煜
复审:张洋
终审:盖永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