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安图县明月镇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打造有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决定对明月镇城区周边路段禁止停放车辆事宜通告如下:
一、禁停路段
1、延安路全路段
2、九龙路、明长路全路段
3、明安街北头出城口路段
二、公示时间:
7月13日至7月19日。7月20日起,将对违法停放的各类车辆依法进行处罚。
三、处罚措施:
对违反规定停放的,将依法采取告知、劝离、处罚等措施。对妨碍通行或者拒绝驶离的,一律拖移。对阻挠、妨碍执法人员依法开展整治工作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广大驾驶人朋友予以理解、支持和配合,做到文明出行、规范停车,共同营造规范整洁、畅通有序的城区环境。
特此通告。
安图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7月13日
初审:佟焱
复审:张洋
终审:盖永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