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州防指成员单位:
目前,我州各江河水位已平稳回落。依据《延边州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分析研判,州防指决定于2026年7月31日16时,解除防汛四级应急响应。
请各县(市)结合实际,开展水毁抢险修复,做好江河洪水、山洪地质灾害、中小水库等重点区域防御及其次生衍生灾害防范工作。
延边州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6年7月31日
初审:鹏飞
复审:张洋
终审:盖永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