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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将于今年10月份在延边州全面落地
2026-08-13 18:52 延边广电全媒体新闻采编中心

为健全适配发展水平、群众需求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精准化解失能人员照护难题,减轻家庭照护压力,缓解社会照护负担,推动全州护理保障提质增效,当前,延边州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正在分阶段实施推进,并将于今年10月份全面落地。

珲春市于2019年9月启动长护险试点工作,2020年9月被纳入国家长护险试点城市,是延边州唯一开展此项试点工作的县市。截至目前,珲春全市城镇职工长护险参保人数达5.6万人,共有7家定点护理机构,累计为167名参保职工减轻护理负担373.5万元。

长护险参保人员家属祖立刚说:“到这来最大的优点就是有长护险,长护险对我们工薪家庭是缓解经济困难的一个方面,每个月还能报销一部分,这样对我们也非常好。”

珲春市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和价格管理科科长崔焕平说:“我们积极探索医养结合的多种模式,培育了定点护理服务机构7家,涵盖了公立养老院、民营养老院和医院,有效提升了护理服务质量。重度失能人员在珲春市,可以享受到每月最高1680元的报销待遇,切实减轻了失能人员的生活护理压力和经济负担。”

珲春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正在为辖区城镇职工带来长期护理温暖保障。为加快推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在全州落地实施,充分保障失能人员基本护理需求,在总结珲春市长护险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延边州实际,日前,延边州已制定出台《延边州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今年10月份,全州职工先行建立长护险制度;2027年,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启动未就业城乡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现全民覆盖。届时,全州范围内参加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加长期护理保险,全州实行州级统筹,后续按照省改革工作部署适时衔接省级统筹。对珲春市设置试点政策过渡期,2028年1月1日开始执行全州统一政策。

延边州医保局待遇保障处处长班允莉说:“长期护理保险参保是和基本医保同步的。需要强调两点,第一就是18周岁以下未就业的城乡居民,是随同父母,或者是法定抚养人参保,不需要额外再缴费了;再一个退休职工,基本医保不需要再缴费,但是我们长期护理保险是需要继续缴费的。”

长护险制度全面落地后,将紧扣全覆盖、城乡一体、公平普惠、安全规范、长效可持续建设方向,打造筹资渠道多元、待遇保障合理、经办运行高效、监管全程严格的本地化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切实兜牢民生保障底线,为重度失能人员家庭送去政策红利。

延边州医保局待遇保障处处长班允莉说:“它作为一个独立的险种是我们的‘第六险’,它主要是针对那些失能家庭,长期卧床的人员,给予的一个保障,对我们的老人,特别是我们现在老龄化比较严重的情况下,能够缓解一些长期失能人员家庭的负担,持续提升我们老百姓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记者:刘园园 常雷雷 珲春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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