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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8月22日 启用违停监控抓拍→
2026-08-13 17:47 龙井交警

为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更好地维护好平安、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使道路交通管理执法更加透明、公正和人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龙井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对违法停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启用技术监控抓拍设备取证,依法予以非现场处理。

一、启用违法停车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位置

龙井市城区建设街与繁荣路交会处国贸路口、建设街市标环岛北侧中光路路口、建设街市标环岛南侧路口,用于记录机动车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路段停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二、启用设备时间

违法停车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2026年8月22日)正式启用。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行车,共同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龙井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8月13日

 

初审:佟焱

复审:张洋

终审:盖永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