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以下简称延边州)政府研究同意,延边州正式建立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问题线索核查工作机制,形成了跨部门协同、跨层级联动的工作格局。
延边州位于长白山腹地,全州自然保护地总面积达82.37万公顷,拥有国家公园1个、自然保护区7个、自然公园18个、风景名胜区4个,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2.35万平方公里,承担着维护区域生态安全、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使命。
为确保机制高效运转,延边州成立了由分管副州长担任组长的工作专班,成员单位涵盖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林草、农业农村、水利、交通运输等州直部门,长白山森工集团、东北虎豹国家公园管理局相关分局,以及各县(市)政府。
机制明确了州、县“两条线”责任体系,构建起权责清晰、协同高效的监管网络。州级层面,各成员单位依照行业监管职责,对核查及销号材料开展专业审核研判,指导问题整改、生态修复,全程跟踪督导及整改“回头看”,参与重大疑难问题联合核查与会商,确保整改经得起检验。县级层面,各县(市)政府履行属地主体责任,组织现场核查、问题整改、复核验收等全链条工作,建立整改台账,确保核查有据可查、整改闭环可溯。
实行线索分办、核查审核、汇总上报三段式闭环管控,严格时限要求,保障核查整改高效衔接。问题线索在2个工作日内推送至各成员单位,各行业主管单位第一时间梳理管控政策与准入标准,前置指导县级规范开展核查及佐证收集,从源头提升核查质量;县级完成实地核查及资料归集后,自线索接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报送对应州级行业主管单位审核,对照意见逐项修改完善;经审核通过后,属地生态环境部门汇总形成报告上报,同步完成全国自然保护地监管系统填报。
从线索下发到系统上报,全流程控制在10个工作日以内,依照省级整改销号工作流程,实行“完成即报、即审即传”的动态报送机制和严格销号程序,确保每一个问题都改到位、不反弹。
据介绍,延边州将主动建制、协同联动,通过制度创新守护绿水青山、以机制保障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初审:鹏飞
复审:张洋
终审:盖永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