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行为,根据《吉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及有关规定,经调查核实、评审委员会审议,拟对以下人员的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现向社会公示:
一、拟确认人员基本情况
张善敏,男,汉族,1979年4月3日出生,现住址为吉林省延吉市东园小区,系延吉市骏枫家具厂经营人。
顾玉深,男,汉族,1976年1月28日出生,现住址为吉林省延吉市嘉禾小区,系延吉市骏枫家具厂工人。
潘岩,男,汉族,1998年4月21日出生,现住址为吉林省延吉市涌金小区,无业。
二、主要事迹简述
2026年8月7日上午9时39分许,一辆白色长安牌SUV行驶至延吉市依兰镇平安村骏枫家具厂入口处时,车辆突发异常并起火。驾驶员下车查看期间,火势迅速蔓延,情况十分危急。
骏枫家具厂经营人张善敏听到厂内员工呼救后,第一时间取出灭火器奔赴起火车辆进行扑救。此时,来厂拉货的货车司机潘岩见状,亦主动接过灭火器加入灭火行动。张善敏手中灭火器用尽后,迅速回厂更换新灭火器继续扑救;家具厂员工顾玉深亦携带灭火器赶至现场参与救援。三人冒着车辆爆炸的危险,不顾个人安危,于9时41分许合力将明火彻底扑灭,有效避免了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更大损失。
三、公示期限
2026年8月24日至2026年8月28日。
四、异议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延吉市公安局反映问题。反映问题须实事求是,并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相关证据材料。
联系电话:0433-8150066
联系地址:延吉市长白山西路7999号延吉市公安局
特此公示。
延吉市见义勇为评审委员会
2026年8月24日
初审:靳煜
复审:张洋
终审:盖永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