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蔡红星代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州长职务的决定
(2026年9月29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蔡红星代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州长职务。
初审:鹏飞
复审:张洋
终审:盖永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