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将至,为守护城市环境、筑牢安全防线,延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据《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于近日发布通告,明确市区除指定集中焚烧点外,所有街路、广场、庭院等公共场所禁止焚烧冥纸等殡葬用品。同时倡导绿色文明祭扫,鼓励广大群众采取鲜花、丝带、家庭追思等绿色、文明、环保的方式开展祭祀活动。
延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综合科科长王迪说:“延吉市城管局在此呼吁广大市民,选择鲜花祭扫等文明方式缅怀先人,城区内严禁焚烧冥纸。为满足市民祭祀需求,我局在市区周边设置了四处集中焚烧点,东区在延河路清华街以东,西区在新民桥南岸以西,南区在建工街南段西侧,北区在延北路与朝阳街交会处,请市民前往指定地点有序安全开展祭祀活动。”
据了解,清明节期间焚烧炉摆放时间为4月1日至6日。针对违反通告规定,在限制区域内抛撒、焚烧冥纸等破坏环境卫生的个人或单位,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于情节严重、导致火灾发生或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处罚。(记者:洪小晗 孙振)
初审:佟焱
复审:张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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