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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1-02 18:17 敦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为巩固全国文明城创建成果,进一步提升城区道路交通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敦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在城区范围内开展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统一行动,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常态化持续开展。

二、整治区域

城区主路、干路、支路、路口,以及公园、广场、学校、医院、体育场馆、早市夜市、集市、步行街、商圈、办事大厅、公交站、客运站、火车站、景区景点等周边道路。

三、整治重点

(一)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标线停放。

(二)机动车逆向停放、违规停放、占用公交车站点停放、占用消防通道停放、占用非机动车道停放。

(三)机动车在停车泊位内未按方向指示箭头停放、在马路牙石或人行步道上停放。

(四)机动车在未施划停车泊位的道路停放。

(五)驾驶摩托车、二(三)轮电动车未佩戴头盔。

(六)非机动车逆行、违反规定使用其他车辆专用车道、违反交通信号规定通行、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借道行驶后不迅速驶回、在无非机动车道的道路未靠右侧行驶。

(七)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

(八)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不在人行道内行走、横过道路不走人行过街道、跨越道路隔离设施。

(九)长期占用公共停车资源的废弃车辆、无主车辆及“僵尸”车辆。

敦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采取电子警察抓拍和交警路面现场执法相结合的工作措施,加大管理力度,依法从严处理,切实打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敦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10月30日

 

初审:佟焱

复审:张洋

终审:盖永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