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规范城市公共空间管理,有效利用公共停车资源,保障市民通行顺畅、停车有序,持续优化市容环境秩序,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珲春市城管执法大队开展擅自占用公共区域、公共停车位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珲春市城区范围内所有主次干道、背街小巷、人行道、公共广场、商圈、学校、医院周边及住宅小区公共区域等所有公共区域和已划定的公共停车泊位。
二、整治重点
整治各类擅自占用公共区域、公共停车泊位的违法行为,包括:私自在城市道路、人行道、公共车位内设置地桩、地锁、石墩、锥桶、铁链、栏杆等障碍物,妨碍车辆正常通行和公共停车的各类违规行为。
三、法律依据
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相关之规定。
四、工作要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所有违规设置占位设施的单位和个人,须自行拆除各类私设障碍物,彻底清理占位物品,全面恢复公共区域、公共车位原貌,确保公共空间畅通、车位正常公用。
五、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433-7560489
特此公告
珲春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6年06月08日
初审:靳煜
复审:张洋
终审:盖永强